各位领导,同志们:
陈超英同志是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原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。2011年6月13日,超英同志在慰问职工家属返回途中不幸遭遇车祸,以身殉职,年仅53岁。
一个美好的生命,消逝于那个雨夜;与此同时,一种宝贵的精神,至今仍被人们传颂。这就是“忠诚敬业、公而忘私、是非分明、关爱群众”的“超英精神”。这种精神,根植于中建五局这片沃土,是国有企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。
超英生前,被人们亲切地称为“大姐书记”。这不仅是因为她先后“陪伴”过土木公司三届领导班子,是班子里的年长者;更因为她真诚、善良,总是像大姐一样,在人们需要的时候,及时而又温暖地出现。
她是国企领导干部的好榜样,是基层党群工作者的优秀代表,是职工群众的贴心人,是新时期雷锋精神的传人!
超英是一个忠诚敬业、公而忘私的人。她一生工作于中建五局,始终与企业不离不弃,荣辱与共。在企业最困难的时候,她曾经有机会调回北京工作,但是她毅然选择了坚守。她说:“我的生命已经和这个企业紧密相连,我不会离开!”
超英生前工作的中建五局,在2003年以前的几年间是一个出了名的困难企业。当时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报告这样描述:“该企业资金极度紧缺,已资不抵债,举步维艰。由于长期欠付工资和医疗费,职工生活困难,迫于无奈,部分职工自谋生路,有的只好养鸡、养猪,甚至到附近菜场捡菜叶为生……”
在这样的特殊时期做党群工作,难度可想而知。那个时期,她被讨债的人堵过门,被下岗员工扔过烟头,甚至被情绪失控的员工家属迎面泼过热茶……
处于这样的“风口浪尖”,超英从来没有退缩过。作为爱国华侨的女儿,她继承了父亲的“红色”基因,始终以“越是困难越要顶住”的担当,忠诚履行职责。特别是在自己也连续几个月领不到工资的情况下,她急公司之所急,想员工之所想,多次自己掏腰包垫付特困职工的应急费用,温暖了职工群众那颗失落的心。
在超英精神的感召下,大多数公司员工选择了坚守。如今,企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在中国建筑下属60余家同类子公司中,中建五局土木公司的利润连年排在前三名,员工收入连续十年每年增长20%以上,人们安居乐业,其乐融融。那些当年和超英一起走过来的同事,在她殉职后痛心地说:那么艰难的日子,她都和大家一起挺过来了,现在公司好了,她怎么就走了呢?
认识超英的人,都有一个共同的印象:她说话办事从不夹带一己私利。在公与私的天平上,她始终表现出“舍小家、为大家”的崇高境界。
超英长期主管公司的组织人事工作,两个亲妹妹先后下岗,几个外甥大学毕业到外地打工,他们多次请求在单位谋个工作,但是超英坚守原则,没有给亲人安排过一个岗位。
她曾经分管单位的住房分配,但是她没有为自己谋取过一间房。本来,按规定,她可以拿一套午休房,但是想到房子太少,作为企业领导,她必须以身作则,享受在后。
她是公司招投标监督小组组长,但是她从没有为亲朋好友介绍过一项业务,多次拒绝老同学想要分包工程的请求。她说:“有些事一般员工能做,作为管理干部就不能做;一般管理干部能做,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不能做。我不能够因为自己的私心,让职工群众寒心!”
超英是一个是非分明、言行一致的人。她始终坚持公平正义,不遗余力地维护企业利益,旗帜鲜明地弘扬主旋律,表里如一地发挥示范作用,营造了企业内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。许多业主心悦诚服地找上门来说:“你们这支队伍行得正,信得过!”
中建五局崇尚“以信为本,以和为贵”的核心价值观,历来倡导追求阳光下的利润。超英作为一个忠诚的践行者,始终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,珍惜企业的荣誉和健康。面对大是大非,她总是坚持原则,从不含糊。同时,对待犯错误的同志,她也总是满腔热情,关心帮助。
作为纪委书记,她曾经组织查办过一名年轻同志的违纪案件,案件处理完以后,她却难过地流了泪,她说:“这么年轻的同志,因为一时糊涂而毁了大好的前程,真是太可惜了!”她认识到在惩处的同时,更要抓好预防,要通过不断完善制度,抓好思想教育,努力寻找使干部不犯错误、少犯错误的途径和机制。她始终坚持教育为先、制度为先、预防为先的工作方针,着力从制度的层面堵塞漏洞;她坚持将打造廉洁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,从员工入职的第一时间开始抓教育,确保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;她把党群工作融入经营生产,企业内部逐渐形成了“不想为、不能为、不敢为、不必为”的反腐机制和氛围,形成了人人有责的反腐倡廉工作体系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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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刘发平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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