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离休退休干部阅读文件问题的通知  

 2011-06-22   全国老干部网   


各省,市自治区党委,中央各部委,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,各人民团体党组:
保证离休,退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,及时了解党的路线,方针,政策和国家的大事,这是政治上充分尊重老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,也有利于老干部继续发挥作用,搞好传帮带。为此特做如下通知:
  一、按中央文件规定的阅读,发放范围,根据离休,退休干部的人数,给离休,退休干部的所在单位或部门,适当增发中央文件,专供各级离休,退休干部阅读。需要增加份数的,由各省,市,自治区党委和中央,国家机关各部委,各人民团体的办公厅,上报中央办公厅审核增发。地方需增加发至县团级的中央文件,由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党委翻印。文件只发组织,不发个人。
  二、要让离休,退休干部和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看其他文件,资料。原有份数不够,需增发中纪委的《党风与党纪》,中央党校的《理论动态》,新华社的《内部参考》和《参考要闻》,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中央,国家机关各部委按照主编部门的规定翻印。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材料,应同样发给离休,退休干部。
  三、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定期组织离休,退休干部学习文件的制度对行动有困难的,可以用车接到单位来阅读,也可以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,指定专人到家里或医院向他们传达重要文件的精神。对分散安置在农村社队的,可采取分片,定点,定期集体学习或持续读文件的证明到指定单位阅读文件等办法,保证让每个离休,退休干部都能按规定看到文件。
  四、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发给离休,退休干部专用的文件,资料。所在单位和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管。党组织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,严防失密,泄密。

        

            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

                中共中央组织部

              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六日

[责任编辑:刘发平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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